关于开展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
真空馈电开关产品自查工作的通知
矿安标字〔2010〕3 号
各有关生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低压漏电保护开关隐患排查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0〕3号)精神,保证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的安全性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请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生产单位立即开展相关产品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主要内容
(一)馈电开关未设置辅助接地极问题。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馈电开关,是否存在接线腔内未设置辅助接地极接线柱或辅助接地线未能引到接线腔的现象。
(二)馈电开关漏电保护辅助接地极设置不完善的问题。馈电开关采用多芯接线柱、信号端子排代替独立辅助接地极的接线柱,或接线螺丝为M4×8、M4×10的小螺丝时,是否可能造成辅助接地线不能安全可靠连接的现象。
二、自查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对所制造的相关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并于2010年4月1日前,将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报送安标国家中心,报告格式参见附件。对未能按期完成自查或自查不彻底、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其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二)对未设置辅助接地极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已经售出尚未使用的,应予召回。
(三)积极协助煤矿企业妥善处理存在问题的井下在用真空馈电开关,所采取的整改、维修改造措施必须符合防爆电气设备维修改造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新申办安全标志的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必须保证辅助接地线安全可靠的连接,接线端子不应小于M6,并单独布置,标注“Fd”字样,待相关标准出台后执行其相关规定。
(二)对正处于安全标志申办过程的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若存在相关问题应根据上述要求实施整改。请有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积极配合,严格把关。
(三)已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出现未设置辅助接地极问题,属严重违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自查报告(格式)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自查报告(格式)
安标国家中心: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按《关于开展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产品自查工作的通知》(安标字[2010]3号)要求对本单位制造的下列产品进行了自查。
自查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规格 |
安标证号 |
自查结果 |
实施的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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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保证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诺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自查单位(公章):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