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率先建立安全生产保险机制
2月中旬起,上海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等6000多家危化品企业将在年内参加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这是全国首次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保险机制。
二、河南洛染连锁爆炸事故
7月15日,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的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严重爆炸事故,造成当班操作人员17人中7人死亡、9人受伤。7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对外公布了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7·15”爆炸事故调查结果,确定该事故为未安装自动控制装置等六大因素造成,同时要求各地应积极推动化工企业自控系统升级改造,提高危化品安全准入门槛。
三、危化品生产许可管理调整在即
7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将减少在实际工作中的诸多缺陷,有效解决危化品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安监部门初审等环节中存在的若干共性问题。
四、危化品登记管理办法修订
从7月24日起至8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此前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管理部门初步考虑将修改有关危化品登记的规定。
五、六部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8月10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药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危化品监管为国庆60周年营造安全环境
9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3部门首次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9日,凡购买和销售硝基类化合物、氰化物类等126种重点危化品,都必须实行实名登记制度。8月2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通知,从8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纳入法制管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于12月1日起实施,我国首个《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也将在不久公布施行。国家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已提上法制和标准的高度。
八、化工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成常态
12月10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提出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今后,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危化品等高危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并编写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九、六标准将规范化工风险评价
由国家安监总局组织起草的《氨气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和检测方法》、《爆燃安全泄放标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范》等6项标准12月21日开始征求意见。专家认为,这些标准的推出,将使我国化工行业定量风险评价长期以来没有统一标准的局面彻底改观,化工安全评价工作将趋于合理规范化。
十、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高发
2009年化工行业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高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全年共通报了数十起此类事故,其中危化品行业是个重灾区。比较典型的案例有:3月1日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某氯碱企业的盲目施救事故;8月10日的安徽丰原(宿州)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盲目施救事故;12月6日的江西省新余市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工人盲目施救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