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8月17日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会议认为,五年多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决策是及时的、正确的。
会议指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方针政策和一揽子计划,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二)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基础地位。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
(五)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九)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