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辽宁省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针对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条例》规定,省级财政预算应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视财政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同时市县乡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据介绍,辽宁省中小企业厅今年已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明年还会增加。
在间接融资方面,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对新增贷款用于中小企业超过规定比例的城市商业银行,同级财政给予奖励。同时,规定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